我们都知道港澳台是自己的同胞,但是由于国际关系的影响,内地与香港人结婚的流程与两个内地人结婚的流程是不一样的,需要有一些特定的环节,具体要看在国内登记,还是在香港登记。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国内公民
1、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所在工作单位或市、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
港澳同胞
1、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辩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它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在香港登记会比在国内登记结婚文件多及繁复。
1、国内公民提供护照 / 港澳通行证的复印件,如没有,需要到公安局办理
2、港澳同胞上香港入境处 - 婚姻登记处网站预约递交 「 拟 结 婚 通 知 书 」
3、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当日,提供双方下列个人资料
婚姻状况(即是否未婚、鳏夫或寡妇、离婚人士或以往曾否采用任何仪式结婚);
户口簿;职业;年龄;住址;双方父母的姓名;
如任何一方未满二十一岁,必须列明同意这宗婚姻的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该人的身分(并须提交与该有关人士的关系证明文件。
1、国内一方最好早几天来香港
2、两名见证人(十八岁以上)
3、双方及见证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旅游证件
4、在登记官办事处内举行婚礼的费用
(a) 正 常 办 公 时 间 内 $ 715
(b) 正 常 办 公 时 间 以 外 (非 公 众 假 期 的 星 期 六 下 午 或 星 期一方 日) $ 1, 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