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有地域限制,因此在结婚登记的时候要选择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但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处还是在男方户籍所在处领取是没有影响的。那么,去哪里领结婚证呢?需要带什么呢?
从我国婚姻法规定来看,结婚证只要是在结婚登记双方其中任意一方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进行申领即可。而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领结婚证还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领结婚证其实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也是没有影响的。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结婚证
1、户口本
带上结婚登记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户口本遗失需要及时补办,如果着急结婚登记的话也可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还要带上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也是原件和复印件均需要,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者过期的话,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一张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可用于结婚登记。
3、结婚登记照3张
如果是自带结婚登记照,则需要携带三张大二寸的近期免冠半身合照,其中两张用于结婚证上,一张为婚姻登记处留底。当然,结婚登记照也可在民政局拍摄。
4、离婚证或相关证明
如果双方中有再婚人士,则需要携带上离婚证或者离婚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之前是丧偶的,则需要出示配偶死亡证明。
在领结婚证的时候要携带好相关的证件,去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