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主教中,有修女一职,她们是帮助神父进行传教的,是比较神圣圣洁职务。但是,身为修女,是要遵循不婚的传统的,这是为什么呢?
修女(英语:Nun),是天主教、东正教、圣公会以及信义宗的女性修行人员,通常须发三愿(即“绝财”、“绝色”、“绝意”),从事祈祷和协助神父进行传教。
修女必须领洗5年以上才可提出申请,并需加入女修会,在初学院修道至少6年。此外,要正式成为修女,需经过誓发初愿、复愿、终身愿等过程,表示自己对天主的献身。在誓发终身愿后,便终身不能结婚。修女是基督宗教中离家进修会的女教徒,并非神职人员。
修女的生活是与上帝的灵交,这种行为类似于柏拉图的精神恋爱,她们都是上帝的女人,因此是最纯洁的女人,这可是说是宗教的辩证法,因为上帝的圣洁的,所以上帝的女人也是圣洁的。因此,修女不应该与人类的男子结合,否则会玷污修女的灵性。
其实圣经里,特别是新约中,是有多个鼓励某些人独身生活的例证的。
首先就是耶稣自己。耶稣自己没有娶妻,并召叫十二宗徒与他共住,他们虽然大部份已娶妻,却肯定没有带着妻子去与耶稣共住。基本上,这十二人跟耶稣在他三年来的宣讲活动中,是过着独身生活的。
在格林多人前书7:32-40,保禄说明了独身生活的好处。婚嫁是无罪,但独身生活可以更全面的为天主做事。而除保禄外,还有若望和玛丽亚玛达肋纳。有传统认为,最早的修女,就是启发自玛达肋纳和与她一同的独身妇女们,因此修女有不结婚的传统。
以上就是修女不能结婚的原因,但修女不结婚主要是因为其对上帝发愿,从此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