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结婚证领取流程为申请、审查和登记。申请是需要两人共同到一方户口常住地的婚姻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对于提出的申请,婚姻机关会对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如果都符合要求,现场给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再婚时,男女双方需要同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机关提出结婚申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双方无配偶证明及3代内血亲签字声明。
如果没有离婚证,也可以使用法院判决的离婚协议书、调解书等。若是当初结婚未办理结婚证,则需要证明自己无配偶证明,一般到村居委会开具。若是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伪性和各种材料的规范性。真伪性针对离婚材料、身份证明;而规范性则针对结婚证照片,如果照片与本人看起来有差异,工作人员会打回不规范的照片,拒绝办证。但现场有拍摄服务,可以重拍进行办理。
如果双方的资料审查没有异议,工作人员会给予登记,并现场发放结婚证。如果不给登记,一般都会说明情形。常见的不登记情形有:
(1)非自愿的
(2)已有配偶的
(3)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4)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1、常住户口簿、身份证
2、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得交纳一定费用)
3、无配偶证明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