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是中国传统婚礼的一种程序,也被叫做聘礼、财礼等,在我国传统婚俗当中,适当的彩礼是男方娶亲诚意的一种体现,一般使用权归于女方所有,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女方不用把彩礼退回男方家。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男女双方尚未办理婚礼,但是在法律上和伦理道德上,双方都已成为夫妻。在发路上或社会风俗上,这种情况大家的认识都是一致的,女方不用返还男方彩礼。
男女双方没有按照规定登记结婚但是同居超过两年及以上的情况下,女方不用归还男方彩礼。
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妻间以“夫妻”方式生活且生儿育女,即使双方尚未办理登记结婚,但实际上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家庭。这种情况下,如果接触“夫妻”关系,伦理道德上对女方的伤害较大,因此女方不用返还彩礼。
1、女方接受的彩礼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实际已经被花掉了,即女方已没有彩礼,受益主体不存在,彩礼当然无法归还。
2、女方将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中,这时彩礼已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彩礼也无法归还。其中双方共同生活指以家庭成员的方式共同生胡、共同生产、花费。
如果在男女双方订婚后但尚未办理登记结婚或婚礼时,其中一方当事人因意外或疾病等因素身亡。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在为结婚做准备,并不是另一当事人故意取消婚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对方返还彩礼,在风俗上、道义上都不近人情,因此不用规划彩礼。当然,有个前提条件是双方在事前感情稳定尚未分手。
以上是对女方无需退还彩礼的情况做个参考,关于彩礼的归属和退还问题一直都是比较复杂的,建议最好寻求专业人士的咨询和帮助,切不可生搬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