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证明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还是非常重要的,在买房、贷款等事情中都需要婚姻证明的存在,那么婚姻证明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吗?和婚礼纪小编一起来看看婚姻证明的办理。
目前在大部分情况下,民政局已经不承担开具婚姻证明的责任。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的民函{2015}226号文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如果现在婚姻证明不能在民政局办理了,那么需要这个证明的时候应该去哪里办理呢?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又有哪些?
1、婚姻证明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2、办理婚姻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当事人近期的免冠照片
(3)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当事人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3、办理婚姻证明流程
(1)当事人亲自到场提交证件材料并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档案查询申请书》
(3)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为其出具证明。
PS: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婚姻证明的用处、内容和办理时长如下:
1、内容及办理时长
婚姻状况证明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当事人办理婚姻状况证明所出示的材料齐全,然后去相关机构办理《婚育证明》的申请的话,一般会在当场或者自受理当天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对于当事人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申请并且材料齐全的,一般会在当场或者自受理当天的2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2、婚姻证明的用处
证明合法夫妻的证明,一些部门和机构在办理公民贷款、出国留学、移民、夫妻旅游,单位分房,夫妻离婚,办理计划生育手续等地方都需要用。
由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现在大部分地方的民政局已经不可以办理婚姻证明,需要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当地情况有异的话,可以事先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