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可以再生几个孩子是不一定的,和夫妻两个人的具体生育情况相关,有些可以生,有些人是不可以生的,和婚礼纪小编一起来看看再婚生育的具体政策情况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4、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5、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6、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7、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8、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9、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10、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11、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12、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13、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复婚或再婚登记的都必须带离婚证。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两人近期两寸合照三张。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三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以上就是再婚生育的相关信息,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