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一直是我国婚嫁习俗中延续至今的传统,它的本意是对女方父母的感谢,但是从前几年开始逐渐变味,骗婚、天价彩礼现象被屡屡曝出,国家不得不开始整改这种乱象。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21年国家法律对天价彩礼是如何规定的吧!
首先需要纠正一个概念,从2021年1月1日起,《婚姻法》已经退出法律舞台了,接替而来的是新的《民法典》,解决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会以“婚姻家庭编”汇入到民法典中。
那么我们接着再来看看,这部新的《民法典》对天价彩礼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文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很多人都把这句“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解读为天价彩礼的终止符,甚至认为国家要取消彩礼了,这完全是错误的认知。其实,国家并没有取消彩礼,而且这条也不是今年新增的规定,它在以前的《婚姻法》中就已经存在,实际是对原《婚姻法》第三条的全盘接纳。
法律并没有明令禁止结婚给付彩礼,适当数额的彩礼还是可以的。
但我们要辨别清楚,这条规定实际上说的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或以婚姻为手段骗取彩礼的做法才属于禁止行为。此外,也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的人和别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等。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限制天价彩礼的现象发生。
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在三种情况下,女方需要归还男方给付的彩礼。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两种情况的实行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可以看出,尤其是第三条,切实保证了经济困难家庭没钱支付彩礼的窘境,这也无疑是对天价彩礼最严格的一次打击和约束。
(具体可看: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想要彻底消除“天价彩礼”,还要从根本问题上去解决,这种现象是怎么出现的?
是人都会有攀比心理,尤其老一辈,只希望自己的姑娘比别人嫁得好,传出去也有面子。别人家姑娘彩礼10万,那我们就要15万,一来二去逐渐水涨船高。如果你嫁女儿不要彩礼,那一定会被别人笑话,说你是在给别人“免费”养女儿,所以现在很多地区都把彩礼的高低作为衡量女儿身价的标准。
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这意味着平均五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而且农村地区到适婚年龄的女性,去城里打工的非常多,农村男性更是很难找到对象了。因此农村的父母把女儿当“拍卖品”,谁家给的彩礼高,就把女儿嫁给谁。
农村家庭里一般都不止一个孩子,再加上家境贫困,女儿总是被当成“牺牲”的对象,借她嫁人换取的彩礼再来为自己的儿子准备结婚钱,虽然有时候女儿不情愿,但想到自己的家庭条件,也就听从了父母的安排。
天价彩礼现象为何屡屡出现在农村,说到底,还是经济快速发展的“衍生品”。这几十年里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教育程度和思想观念也有了很大的转变,城里人越来越重视儿女们的幸福,而不是关注彩礼。相反,农村地区虽然也在发展,但人们思想观念依旧落后,越来越多的出现了“天价彩礼”现象。
买卖婚姻本身就触犯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之前有听过一种说法“国内的女性彩礼要的太高,不如去国外娶个媳妇”尤其是像东南亚等国家的女性更为抢手。这种不得不铤而走险通过境外买卖来达成婚姻,找寻自己配偶的方式,发生的几率也会变得更大。
女方父母一味地追求高彩礼,不顾及女儿的真实感受,硬生生拆散有情人,让女儿嫁给高彩礼的男方。或者为了自己的哥哥弟弟有钱娶媳妇,而不得不委屈自己以高彩礼嫁给别人,都是天价彩礼带来的不良影响。
不幸福的婚姻终究是不能走的长远的,即使勉强结婚,婚后也会矛盾不断,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行为。因为两人的感情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而是金钱。一旦矛盾发生就会拿钱说事,最终的结局也是婚姻破裂。
虽说天价彩礼有万般不好,但国家依旧没有“一刀切”来废除彩礼,而是不断规范它往合理的方向发展,因为它的出现及延续必然有它的道理,尤其是对有女儿的家庭来说,彩礼更像是一种保障和约束,保障女儿受伤时,损害可以降到最低;约束男人明白结婚不易,要珍惜。所以我们应该抵制天价彩礼,提倡适度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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