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时间为上午8:00_12:00时;下午14:30_17:30时,双休日不办理婚姻登记。节假日的上午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其中有些地方民政局的周六还会办理结婚证的登记业务,并且在一些适合结婚的节假日中,民政局也会开门迎接新人们前来登记结婚。
一.结婚登记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须持有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
本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标明未婚、已婚或丧偶的《婚姻状况证明》,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离过婚的须提供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近期正面免冠双人合影二寸相片3张;
已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须提交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按《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对当事人双方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经全面审查了解,男女当事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非法干涉,不能取得结婚登记所需证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调查核实,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提供情况"栏内注明情况。
结婚证
二.领证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三.领证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新人们在办理结婚证时,最好能做到提前预约结婚登记,这样在人多的情况下,能给新人们省去不少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