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结婚证是由国家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颁布的婚姻关系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新人想要领证必须去男女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进行申请办理。那有没有例外的规定呢,结婚领证的地点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婚姻登记条例》的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所以按照规定,领证地点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婚姻登记条例》
但是随着政府推进相关政务服务进一步改革,优化民政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相关服务便捷化、智能化的需求,不少地方推出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等婚姻登记服务的变革。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以上就是婚礼纪为新人准备的领证的地点、条件、所需证件和领证程序等事项。需要的新人可以收藏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