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的领取对新人们来说可谓是非常重要了。因为结婚证不仅仅是新人们步入婚姻殿堂的一个信物,更是这段婚姻受到法律保护的一个凭证。因此,新人们在领证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好应该去哪里领证,再动身前去领证。
一.领结婚证的地点要求
一般来说,新人们领证是有地点要求的。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在同一个地方,那么就只能在这个地方登记领证结婚。要是夫妻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不为同一个地方,那么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户口所在地进行领证,其余的地点都是不可以。
结婚证
二.领证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生满22周岁,女生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照
三.领证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③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③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③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居民户口本
四. 领证流程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若是新人们领证时涉及异地领证问题,还需要对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解,确保领证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