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天都有不知道多少人结婚,其中能有一半是情投意合的恩爱夫妻就算是不错的了。各种形婚、假婚、凑合婚层出不穷,引起的各种纠纷也是此起彼伏。其中,彩礼问题算是比较常见的了,今个儿我们就来聊聊男方退婚,女方应不应该退换彩礼吧。
首先,我们得明确彩礼的定位:男方赠送,女方接受,以结婚为最终目的。明白了这些,然后参照下面这份资料,需不需要退换彩礼一目了然。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意思就是,登记和没登记算两回事,登记了退换比较难,没登记一般都应该退换。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是行为人以男女双方订婚或者结婚为目的。如果是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6、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
7、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