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的钱叫做彩礼,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彩礼是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也是男方与女方缔结婚姻时候的礼金。但是,对于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的钱,不同地方有着不同的说法。下面,就来看一下结婚彩礼的说法以及结婚彩礼归谁。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这最早是起于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
而在某些贫困落后地区,彩礼又被称为是“换身礼”,这主要是来源于经济落后的原始社会,所有的婚姻都是直接拿女人换女人的,即为“换亲”。但也有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因此而被称为“身价礼”。
在我国法律上,“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彩礼
1、归女方父母
有些地区,结婚彩礼是男方交由女方父母的,作为其之前对于女方养育的感谢金。因此,从这方面来讲,结婚彩礼钱是会女方父母所有的。
2、归女方
结婚的时候男方也有直接给女方彩礼的情况,也就是作为婚姻缔结的礼金。从这个方面来说,结婚彩礼是归女方所有的,并且是作为女方的婚前财产。
3、归双方共有
如果结婚的时候女方父母将这笔钱交由新人或者女方将彩礼钱拿出来共同使用,那么这笔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均具有支配的权利。
结婚时男方给女方钱是一种传统习俗,无论被叫做什么,都是用于缔结婚姻的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