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复婚是指已经离婚的双方因某种原因自愿再次结合的情况,而在办复婚证的时候需要携带的证件与再婚人员结婚的证件相似,且办理的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讲一下办复婚证需要什么证件以及流程是什么样的。
1、男女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即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
5、三张结婚登记照(可自带也可现场拍摄)。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1)申请。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因此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复婚的时候要带的证件以及复婚流程了,离婚后还想要复婚的话还是要遵循自愿的原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