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的双方要满足年龄条件,即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但是对于军人而言,结婚的年龄为晚婚晚育的年龄,也就是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那么,男军人是不是不到25周岁就不能结婚呢?
虽然在发路上没有明确对的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在役军人不到25周岁是不能结婚的。
那是因为,军人结婚登记是要有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而如果年龄没有满足条件,即使是向部队申请,部队也是不予通过的,也就不会为其开具证明。这样的情况下,在役军人也就不能够进行结婚登记了。
1、结婚登记的地点
(1)服役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原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3)另一半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所需携带的证件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军人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3、结婚登记的流程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结婚登记照,2寸近期免冠合影,也可以在民政局现场拍摄。
(7)双方带上相关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8)民政局工作人员查看所提交的材料、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结婚、是否满足登记条件。
(9)确定无误后进行登记,颁发结婚证。
军人结婚登记的流程比较复杂、要求比较严格,这都是为了我国更好地发展。因此,在役军人在准备结婚的时候也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