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要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的,而在领结婚证的时候新人一定要带好相关的证件。那么在成都领结婚证的话需要带什么呢?
一般情况下,在成都领取结婚证需要以下几项结婚证明材料:
1、双方户口簿
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2、双方本人身份证
如果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用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有同等法律效力,可进行登记结婚。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由本人到登记现场填写,还需要本人签字。
4、3张结婚登记照
可自带3张大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也可在民政局现场进行拍摄。
除了上述比较普遍的领证材料之外,还有很多的特殊情况下需要带上特殊材料,比如说再婚、外国人结婚等情况。
1、再婚需要带地材料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登记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两个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境内结婚登记,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
注意:涉外婚姻登记的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部门确定的机关。
以上就是在成都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明材料了,新人在去登记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带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