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周六日去民政局进行婚礼登记,不知道当天是否上班呢?
民政局周六是上班,周日是休息。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按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上班作息时间安排》,上午上班时间是:0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是:14:00--17:30,周末不上班,除有特别情况需要加班的除外。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