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完结婚登记就意味着双方的身份和关系发生了转变,所以领结婚证这件事是情侣们都十分重视的一件事。为了保证领证顺利,我们一定要在领证前做好准备,确定好、准备好结婚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和证件。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声明。
3、三张近期免冠半身红底或蓝底双人证件照(结婚证照片尺寸必须为两寸)。
4、若一方为再婚者,还应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5、若一方当事人为港澳台同胞,须持有内地往来通行证、回乡证以及其他的有效手续。
6、若一方当事人为华侨,须持有护照。
7、若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须持有有效护照、有效国际旅行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1、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进行结婚登记,这一条双方当事人进行自主把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必须满足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即男生必须年满22周岁,女生必须年满20周岁才可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上均无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去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的申请。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前往民政局,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上的基本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审查
民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上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确保登记者都符合我国法定的结婚登记条件。对于情况不明者,工作人员有权向当事人进行询问,或是让其出具证明进行辅证。
3、登记
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新人可依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对于再婚者来说,在领取结婚证的同时,还应上交离婚证,并对离婚的相关信息进行注销。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及领结婚证的流程步骤都在上面了,对照着文章内容好好准备一下所需材料吧!祝福每一对新人都可以顺利领证,甜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