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婚姻法中,对于房产有了很多具体的新规定,且这些规定有助于夫妻之间协商和处理名下的房产,也有效的说明了房子的归属权。下面,就来看看有哪些新增的有关房产的规定吧!
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结婚之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子女一人的名下,则属于父母赠予子女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在离婚的时候,该房产也归登记人一方所有,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房产登记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就出售,由第三方购买且办理购房登记手续后,另一方想要追回房子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即使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若该房子为夫妻目前共同居住的场所,则是为特殊情况处理。
在结婚之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夫妻一方签订房产购置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和贷款,房产登记在支付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候也不会进行分割。
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房产以合约的形式赠予另一方的情况下,房产属于赠予,归被赠予一方所有。而若在房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予手续,房产仍归原所有方,且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继续执行赠与合约时法院也将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协商房产所属权的时候要以此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