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指的是我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公民、以及外籍公民中任两方的结合。当新人的婚姻是涉外婚姻时,他们就得去专门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领证,而不能去一般的民政局,所需要的材料也会增加很多。
涉外婚姻登记材料除了双方一起携带的三张二寸结婚登记照以外,双方还得各准备其他证件,具体如下:
(一)我国大陆公民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双方无直系血缘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二)我国港澳台公民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有效通行证
3、港澳台公证机构出具的双方无血缘关系的证明文件
(三)外籍公民所需材料
1、其国家大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2、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证件
注意:
1、如果是两位外国人在我国领证结婚的话,其还得增加一项证明:双方中任一方在我国长期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文件。
2、另外,外国公民所出具的文件倘若是外文的话,则还应该去指定地点进行文件翻译。
1、提交申请
涉外新人得带齐证件去专门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然后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审核
涉外婚姻管理机关会对新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此时新人只需要配合询问即可。
3、颁发结婚证
审核通过,则给新人是否每人颁发一本结婚证;不予通过的话,则给新人出具一份含括不通过理由的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