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绝大部分在当地民政局的结婚登记处办理,一般为县市级别才会设有专门的机构。但为了便民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设有便民婚姻登记机构,也可以去那里办理。
国内绝大多数的结婚登记都是在当地民政局受理,其相关的机构为结婚登记处。一般来说,它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上班。
此外,新人进行登记时需要一同前往,并且要保证至少一方为当地常住户口,两人异地的话需要去往一方常住户口进行登记。目前两人异地户口的话,在当地是办理不了结婚证的。
部分地区在城镇里面也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此时需要向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其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事实上,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属于民政局的管理范畴,它只是为了便民服务而产生的。此外,办理办理婚姻登记与派出所无关,但是它可以出具相关的证件证明,具体的需要证件如下文所述。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1)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