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关系在三代及以内不能进行结婚,因为它属于近亲结婚的范畴,是国家法律不容许的,其婚姻是无效的,不受到法律保护。此外,近亲结婚也不利于子女健康,伦理上也很淆乱。
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因为双方都有着较多的共同基因,有很多不利于生存的有害基因会传递给后代。例如,夫妻两人的基因按照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此外,亲戚之间结合出生的孩子容易发生畸形、先天性心脏病、早产和流产等。
有专家研究,假设一种遗传病在人群比例是1/1000,非近亲结婚后代患病风险是1/1000000,而近亲同胞结婚后代患病风险达1/8000。两者相差125倍,而且近亲结婚的新生儿死亡率高达80%。所以亲戚之间结婚,不利于后代健康。
根据《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且《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款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不予结婚登记。所以三代及以内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国家法律是不认可的,对于无血缘关系的子女同样适用。
日常生活的每个人都会受到社会上伦理、法律、政治等约束或支配,它们是构成理性社会的支柱。伦理道德是最为常见的社会约束,古人有着五轮之说,即夫妇、父子、兄弟、君臣、朋友,其相处所遵循的方法即为伦理。
亲戚之间结婚就会导致伦理淆乱,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辈分称呼上的淆乱,例如,两人婚前别人叫新郎为叔,新娘为侄女,在婚后侄女可能会变成小舅妈或叔叔变小叔。尤其是在过年时,称呼上更是乱了套。
1、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应暂缓结婚。
2、患有精神病在发作期间或尚未稳定,应暂缓结婚。
3、男女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或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建议不宜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