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介在中国不合法,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104号,明确规定: “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跨国婚介违背国家禁令,公开或变相办理涉外(含涉港、澳、台湾居民和华侨)婚介;并以营利为目的,不择手段,诱骗和欺诈行为普遍,以虚假广告、婚托等坑害征婚当事人。
此外收费依据、标准没有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乱收费现象严重。而且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各自人员素质低下,服务质量差。有的涉外婚姻介绍机构不严格审查征婚当事人是否已有配偶,为某些别有用心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甚至借婚姻介绍为名,行非法活动之实,藏污纳垢,严重损害了自身形象。
1、要慎重对待跨国婚姻,中国和境外对涉外婚姻均有相关法律规定,不要轻信介绍人的花言巧语,以防上当受骗。
2、要查看外籍女子的证件,要有我国的合法签证,非法入境、非法居留者将受到罚款或拘留和遣送出境的处罚。
3、婚后外籍配偶不能随意就业,非法就业者将被依法处罚。
4、结婚前男女双方要相互了解,要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减少婚后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而出现离婚、逃婚现象。
5、婚前应带外籍适婚对象参加健康体检。
6、外籍新娘首次入境办理的签证属于旅游签证,只有1个月的时效,需在签证到期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