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比较开放,遇到不合适的婚姻,夫妻之间可以离婚,并再次追求自己的爱情。离过婚的女性或是男性再婚时需要比初次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多了一份离婚证,下面就来仔细了解一下。
1、结婚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双方的居民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在职员工或是退休员工可以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②待业或是个体户或是无业人员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4、三张两寸近期男女免冠合照,可自带或是民政局当场拍摄结婚登记照
5、再婚者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每一对前往民政局结婚登记的新人,都需要提前准备好领证所需要的证件。
现在的民政局登记领证可以由新人自行准备结婚登记照,只要尺寸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尺寸(两寸),人物清晰可辨认,便可结婚登记。没有准备登记照的新人,也可以在民政局当场拍摄,拍摄的费用大致在30元左右,不同地区的费用会有所不同。
居民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本需要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并且将结婚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一并上交给工作人员。
将文件上交之后,填写一份结婚登记声明书,信息需与身份证或是户口本信息相一致,并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签上姓名或是指印,上交。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对上交的证件、表格等进行审核并确认,无误之后,会在结婚证上粘贴两人的结婚登记照,并盖上钢印,发放给新人,代表两人已经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