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迁户口流程有三步,首先到男方派出所提婚迁申请,其次是去女方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最后前往男方公安局申请落户。
申请、户口迁移和落户是婚迁户口的三步骤。
前往男方常住户口的派出所申请婚迁,经审核后,符合移交条件,派出所将出具接纳证明。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派出所所在地,将婚姻状况改为“结婚”,并发给《户口登记证》。
双方带户口本,女方户籍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到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报备公安局。审批成功后,既可以在网上办理迁移,也可以到女方派出所把女方的户口迁回来。女方迁户后,重新申请新的身份证。
婚迁户口需注意材料、到场人员和离婚后情况是值得注意的点。
(1)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迁户口可以不是本人去,但当事人应该出具个人身份证明、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有时候公安局对动迁的材料提出疑虑,建议不到场的当事人选代办人时,优先考虑父母及兄弟。
(1)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成年子女随迁须出具其未成年子女归其抚养的证明(如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公证的离婚协议等)。
婚迁户口是属于自愿性行为。
国内户籍问题归公安局管理,结婚登记问题属于民政局管辖,两者并没有太大关联。当新人结婚后并不强制迁移户口到男方或女方家,属于自愿的行为。一般为了得到当地优惠政策会迁移户口,如子女入学、保障性住房等。
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所以女方是否要迁户口到男方家,看个人意愿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