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很多人对事实婚姻概念不清,认为就算不领结婚证,只要像夫妻一样生活也是很牢靠的,那么今天小犀姐就给大家讲讲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一般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姻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
事实婚姻的效力,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有的认为,承认事实婚姻,必然破坏婚姻登记制度,因此,凡不登记结婚的,应一律明确规定为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1、对当事人的危害
人身关系上,法律婚姻关系一旦确立,夫妻双当即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夫妻一方都不能肆意遗弃、虐待对方;事实婚姻的双方却不享有这种确切的人身关系,在权益受损时,无论哪一方提出权利诉请时都无法得到法律上的充分、及时的保护。
财产继承上,法律婚姻所产生的夫妻双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方发生意外或者死亡,对方是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任何人都无权剥夺(符合继承法第七条的情形除外);事实婚姻却无法保障这种财产继承权,除非对方有相应的遗嘱赋予其继承权。
2、对社会的危害
事实婚姻的存在,使某些禁止结婚的人也得以成家育子,贻害对方和子女的健康,影响了家庭的幸福感,这种家庭往往是不稳定的,离婚的机率也比较高,同时也会大大的降低国家的人口素质,对我国优生优育的国策也是极大的挑战。
由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没有履行登记手续致使相关部门难于对其计划生育实施有效监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它关系到国计民生,人口大幅度增长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最后小犀姐建议大家结婚还是需要走程序领结婚证,让自己的婚姻得到法律的保障,事实婚姻是极具有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