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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日期:2019-05-08 18:38:05作者:河岸阅读:3203

现在大部分人都明白了只有去民政局登记了才算在法律上的夫妻,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还是认为只要两个人像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就行了。那么什么叫事实婚姻?怎么样认定?事实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应呢?让小编来一一解答。


一、什么叫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那是不是只要同居了就叫事实婚姻了呢?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双方自愿结婚;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承认吗?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三、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但是,有条件的还是要及早办理结婚登记,否则还是会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哦


以上就是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内容。如果要办理结婚登记,一定要带好证件,这样就很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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