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士官的法定结婚年龄 ,男军人为25周岁、女军人为23周岁。在部队比较提倡晚婚制度,如果男女军人属于晚婚状况的,那么除了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还能再增加7天晚婚假。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者属于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部队士官结婚有着比较严苛的规定制度。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期间不得结婚。
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 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2)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
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表”,盖各种规定公章。
3、政审函调。地方人员需要政审。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摄3张2寸彩色合影。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前往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
部队士官的结婚年龄和普通人的结婚年龄有着些许不同,男生25周岁,女生23周岁。不过部队士官在婚假享有上是会有一些优待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