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有买房、贷款、出国等需求,这时候就需要未婚证明这样东西,一般来说这个是在民政局开的,但是现在机构改革,有些民政局已经不给开未婚证明了,那我们要怎么办呢?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般简称为“单身证明”,包括证明未婚、离婚后无再婚、丧偶后无再婚等单身状态,未婚证明是这个证明中的一种。在办理买房、银行贷款、出国签证等事情中,都需要这个证明。
按照2016年以前的规定,这个单身证明是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的,需要当事人先到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介绍信证明才行,但是现在有些地方已经不给开了,这是因为2015年民政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发出了一个通知,今后非外事不再开具单身证明。
如果发现你们当地的民政局已经不给开未婚证明了,那么就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前往民政局
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先到当地民政局查询是是否有婚姻记录,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会为当事人进行查询,但是不会开具任何的证明。
2、记录电话
接下来可以要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为您提供他们的办公电话,并说明开具的这个未婚证明的用途。
3、前往街道办事处
再民政局环节结束之后,带上刚刚准备的材料,去当地街道办、镇政府的计生办,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上去,计生办会致电民政部门或是在系统中直接查询的,之前准备的电话号码可以直接提供给他们,他们致电或查询完毕后就会为您开具相关证明的。
以上就是现在开具未婚证明的流程,如果嫌麻烦的话,也可以直接前往街道办事处,只是上述流程更稳妥而已,不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