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前需要准备些什么呢?集体户口领证所需的材料有哪些呢?听羌同学一点点解开你的疑惑!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没有独立户口的集体户口可以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没有《常住人口登记卡》,需要当事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到户籍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然后再携带户籍证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1、拍结婚登记照片
偷偷告诉你,为了避免日后后悔,最好找专业的摄影工作室,拍结婚证件照。虽然民政局也可以给拍证件照,但没有美颜、p图、滤镜,自己想象一下......
因为结婚证件照属于比较正式的照片,所以着装和装扮上,一定要干净、舒适、大方,不要太过浮夸,容易被民政局pass~更重要的是,结婚证件照一定要按照官方要求进行拍摄,不可以随意拍摄哦~
2、检查证件
领证是件大喜事,容易激动,导致忘东忘西的!体贴的羌同学给你们准备了证件清单,一一对好,检查好再出门!
▶ 双方的身份证
▶ 双方的户口本
▶ 集体户口记得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或者带盖章的户籍证明
▶ 离异再婚的,一定要携带离婚证等能证明婚姻状况的相关证件
3、弄清地址及行车路线
领证前一定要弄清楚行车路线,当事人可以事先去一趟民政局,熟悉一下路线,在领证当天,就不会因为路线不熟耽误领证时间。
1、初审: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在工作人员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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