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异地工作的情侣在想要踏入婚姻的殿堂的时候,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非户口所在地可以领结婚证吗?该怎样领取结婚证?小编本文就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尽管现在很多人都身在异地工作,回家乡一趟比较麻烦。但是很遗憾,非双方户口所在地是无法领结婚证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也就是说,若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需到男女双方的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不可以在非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跨省的结婚证。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为: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注意: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和女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
如果是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中国公民结婚需要提供: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中国公民须持有: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 外国华侨须持有: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 外国人须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第二点结婚准备都准备得当之后,就可以去民政局领证了。领证共分为三个流程:
要求结婚的双方持各种证明,共同到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1、结婚证领取的三个流程双方都必须在场。一般只要材料提供的是真实的,当天就可以领到结婚证。
2、民政局上班一般都是五天制,周一到周五,周六、周天为法定休息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不过有些地方可能不一样,有的是五点半,还有六点的,要看当地的情况了。建议大家在去之前先打电话确认一下,避免扑空。
非二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法领证的,必须要到男方或者女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领取。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要准备好各项材料。你都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