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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三金还没给就催领证合适吗

日期:2022-04-26 18:05:16作者:慕山阅读:19746

领结婚证是成为合法夫妻必经的步骤,男方给女方彩礼三金则是自古流传的结婚习俗中的一环,先领证还是先给彩礼的争议一直没有断过,有的男方彩礼三金还没给就催领证,到底做法合不合适呢?接下来一起看看婚礼纪小编的详细解答吧。

 

一、彩礼三金还没给就催领证合适吗

先彩礼和先领证,多数男女双方都有自己的盘算。男方担心的是先给了彩礼,然后又不领证,会不会有财产损失。女方则担心先领证,再谈彩礼就被动了。

 

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双方有此担心完全可以理解,不用觉得考虑的现实就是不爱对方,有时把这些现实的东西考虑清楚再结婚,以后的婚姻反而更幸福稳定。

 

婚姻看重的是双方的感情,如果感情很稳定,先领证还是先给彩礼都不是问题。另外,我国的法律对彩礼的规定也在不断完善,新人不必过于担心彩礼归属的问题。

 



二、三金算在彩礼里面吗

三金的钱不在彩礼里面。

 

三金是结婚前婆家为未来儿媳妇准备的物品,表示对儿媳妇的喜爱与重视,婚前男方父母会给几万块由小两口去买。

 

彩礼是指结婚前男方送给女方的聘金、礼品等物品。现在一般是指男方赠送给女方的钱财,彩礼钱一般是给女方家庭,用来感谢女方家的养育之恩的。

 

【三金包含的内容】

传统结婚三金: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

 

现在也有人用钻戒代替黄金戒指,因为戴起来更好看,从而深受年轻人的喜欢。不过,现在还有五金的说法,即是:项链、戒指、耳环、手镯、吊坠或脚镯。

 



三、三金彩礼是不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三金和彩礼是指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赠送的钱物。

 

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非一般的无偿赠与。如果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礼属于受赠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收入。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赠与合同中只属于夫妻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如果彩礼男方彩礼给付女方的父母,那么则由女方的父母支配彩礼,女方和男方均无占有也无权支配、处理彩礼。

 

【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

1、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后,女方没有和男方办理结婚登记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彩礼赠送的目的。

 

2、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出现这种情况时,女方没有尽夫妻之间的义务。

 

3、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后,造成男方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如果双方离婚的,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不管是直接领证还是给彩礼后再领证,我们都不要太过于纠结,双方好好协商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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