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天就吵架,婚后几个月就分居,没几年就离了婚。可是之前给女方家的彩礼可不少,父母上面索要时,女方以感情不合为由坚持不还。父母不同意,为讨回彩礼还要打官司,那追要彩礼的官司好打吗?
官司好不好打,看是否有充足的证据和合理的要求。一般追要彩礼需要提供的凭证如下: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双方的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不过,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不能反映双方结婚意向。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要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追要彩礼的要求是否合理,要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追要彩礼的官司是否好打,要结婚两人同居时间长短或者结婚时间长短、双方的家庭状况、财产用途去向、有无子女、当地经济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进行衡量。而这些情况都需要提供足够的证件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