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中国源远流长的一种传统习俗,它不仅承担着现实法律意义,更代表着两个陌生家庭情感连接的纽带。那么从法律上来说,2021年关于彩礼钱是如何规定的呢?分别从哪些方面进行了规定?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下。
我国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文件中体现:
《民法典》(2021.1.1起实施)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小犀解读:若是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结婚条件进行买卖婚姻,或以婚姻为手段骗取彩礼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解读: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释(二)》解读: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小犀解读:关于男方给付彩礼的性质,一般认为是合同法上的赠与行为,但该赠与若此后两人未达成婚姻则赠与撤销,即给付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对于结婚彩礼的金额,法律上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彩礼给多少,全凭当地彩礼风俗、男方的个人经济状况和女方意愿来共同决定。小犀从腾讯新闻谷雨数据发布的调查中了解到,2020年全国平均彩礼金额为6.9万元。
浙江(18.3万)、黑龙江(15.2万)、福建(13.1万)、江西(11.2万)、内蒙古(11万)、山西(9.3万)、辽宁(9万)、贵州(8.9万)、云南(8.5万)、天津(7.7万)十省在彩礼金额上位居全国前十,成为彩礼最高的十个地区。
而重庆(2.9万)、新疆(2.8万)、吉林(2.8万)、海南(1.1万)四地平均彩礼数额低于3万,被称为全国彩礼最低的地方。
另外,在送彩礼方面,山东以将近九成(86.6%)的比例成为最流行送彩礼的地区。上海以不足四成(36.8%)的比例垫底,北京、重庆的比例为50%,天津为66.7%。
2021年并没有取消彩礼!取消彩礼这一说法是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要正式开始施行了。同时,我们目前还在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将在2021年1月1日正式退出中国现行法律的舞台,以“婚姻家庭编”汇入民法典。也就是说,此前的《婚姻法》规定的相关法律内容将全部作废,以新的《民法典》为参考标准。
而2021年国家立法取消彩礼这一说法的主要来源,是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中传出来的。原法律条文是“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这句“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被大家误解成了禁止结婚要彩礼、国家取消彩礼了,这种解读是完全错误的。
结婚适当给予对方彩礼并不违法,但若是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结婚条件进行买卖婚姻,或利用婚姻为手段,骗取彩礼,致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的做法,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新的《民法典》中关于婚姻法的规定并没有取消彩礼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