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彩礼钱不需要退给男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彩礼属于赠与,是一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与,完成结婚登记说明这种赠与成立,就算离婚也不需要退给男方。但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返还彩礼。
离婚后是否要将彩礼钱退给男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1)双方已生育子女;
(2)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而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新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有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