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到新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并不是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到新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并不是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新人,必须是男女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东西有:
(1)双方的户口本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两人近期大两寸合照三张
2、中国公民与国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中国公民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必须准备的证件有:
(1)中国公民须持有:
本人身份证及本人户口本
所在单位、居住地所出示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的证件有:
本人的护照或者是证明自己身份以及国籍的证件
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本人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自身基本资料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的证件有:
本人护照、或者是能证明自己身份和国籍的证明
我国的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
本国外交部与我国驻该国使馆、领事馆认证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