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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日期:2021-08-23 17:10:40作者:春和阅读:4079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主要有1、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半死亡的;2、已领证并且长期共同生活;3、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已同居并且有了孩子;4、没有领证,但一起共同生活,彩礼明确用于共同生活的;5、已登记结婚并同居,但是如果男方因彩礼导致生活极度困难可要求返还。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根据结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总结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主要有: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与彩礼相关的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 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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