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倡优生优育,而近亲结婚不利于优生优育。并且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范围。另外婚姻登记对于近亲结婚的男女双方也不予以登记,不派发结婚证,即使领证也属于无效婚姻,那么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具体来说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两部分,一是直系血亲,即自己生育的子女,和生育自己的人,比如父母与子女间,祖父母、曾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禁止结婚。
二是指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同源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有血缘关系的人。从自己这一代算起,如果到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这一代是三代,那么这些人相互之间是不能结婚的。
包括兄弟姐妹之间(无论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都不可以)、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
这里可以参考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图来帮助理解
说完了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比较明确了,像三代以外的,四代、五代等之间是可以结婚的,可以说血缘关系越远,双方结婚生育健康后代的几率就越大。
另外像近亲三代和近亲四代也属于可以结婚的亲属关系,但是并不建议三代和四代结婚,后代患遗传病的风险依旧是很大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属于无效婚姻。因为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属无效婚姻。
以上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内容,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使结婚也属于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