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已婚但有离婚证,能领证。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中“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其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本人书面声明,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所以只要实际婚姻状况是离婚,无配偶,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就可以领取结婚证。
1、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可以使用有效的临时证件)。
2、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籍证明)。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等。
5、三张两寸的红底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照(也可以到民政局现场拍摄)。
双方持相关证件,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新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