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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属于谁的

日期:2022-04-29 16:07:36作者:顺顺阅读:13301

自古以来,结婚都有一个彩礼和嫁妆的风俗。男方给彩礼,女方给嫁妆。那么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到底是属于女方的,还是属于女方家长的呢?

 

一.法律角度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家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二.实际情况

在法律上没有关于彩礼钱的任何条文,所以这个彩礼钱就是所有当事人法律以外各自的事,首先强调一点,彩礼是男方家给女方家的钱或物,当男方家把这个包括钱和物的彩礼交给女方家的时候,这个彩礼就是女方家的财产了,也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至于男方给的彩礼钱是给娘家还是女方自己留着,那也就是各不一样了。女方家就一个女儿,而且家庭条件很好,那男方家给女方的彩礼钱女方的娘家不会留下一分钱的,女方也会全部带回到婆家的,不但这样,女方家还会陪送嫁妆的,而且陪送的嫁妆包括钱和物可能比男方家给的彩礼还要多。


也有的彩礼钱是娘家暂时替女儿保存的,他们也不会动用女儿的彩礼钱的,当女儿后来需要用钱的时候,娘家也就会把彩礼钱交给女儿的。


可能女方家就这一个女儿,而女儿在没出嫁的时候是这个家的主要劳动力的,这一家的生活也靠女儿挣钱养活的话,那这彩礼钱可能就会留给娘家用了,也可能娘家也不想留,不想用,但是女儿知道她出嫁后家里的生活情况,也就不会带走的,也就执意的会把彩礼钱留在了家里的。



 

因此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最终属于一个社会问题,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律对此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女方家会根据自身情况去使用这笔彩礼钱,说到底新人们的幸福才是双方父母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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