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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纳入婚姻法是真的吗

日期:2019-09-20 17:46:19作者:空空阅读:2277

最近有人大代表建议“彩礼纳入婚姻法”,让婚姻不再成为交易。而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特别提到“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治理。那彩礼纳入《婚姻法》已经是真的了吗?


一、彩礼纳入婚姻法只是提议


1、彩礼没有纳入《婚姻法》

它只是代表的提议,目的是解决结婚彩礼过高的问题。现在很多地方攀比心理严重,彩礼到10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甚至有的开口就是15、30万的。


在不少农村,子女婚结了,往后日子没法过了,父母负债累累。这样的现象在农村经常出现,所以就有代表提出应该把结婚彩礼纳入到《婚姻法》当中,让法律来定极限。


彩礼


2、过去《婚姻法》也没说清彩礼

虽然国家的彩礼制度作为一项古老的传统被保留至今,但无论是我国1950年《婚姻法》,还是1980年《婚姻法》,甚至是最新的2001年《婚姻法》,都没有把彩礼制度纳入其法律规范的条文中。


当前法律对彩礼制度一直保持着不俗导、不支持、不反对的回避态度,这也导致了一定程度中司法实务的同案不同判的尴尬。不过,随着天价彩礼等问题不断出现,国家已经开始着手整理。


二、婚姻法关于彩礼的规定

《婚姻法》关于彩礼的界定有彩礼返还和禁止买卖婚姻,具体如下:


1、《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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