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结婚必备的不动产,有的地方彩礼甚至说出“一动不动”。因此,房子的归属问题双方家庭都会重视,毕竟现在的房价可不是什么小数目。那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婚前买房,一方或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婚前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并且在婚姻期间没有进行共同还贷、共同维修或共同改建等情况,那房子是一方的个人的婚前财产。
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合体。由于,首付款和婚前还贷部分的购房款均是个人财产支付的,所以首付款部分及婚前还贷部分(包括增值)为一方个人财产。
又因为,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会具体的分析两人共同还款数目,从而划分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