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假为10天,包括3天的法定婚假和7天的延长婚假。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1、按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相同的婚假待遇。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婚假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