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婚假为13天。这一规定于2024年9月27日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3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假期。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职工休婚假,均适用本规定。
职工在休婚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职工应当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婚假。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一年内休婚假的,经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可以延后半年休婚假。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满足现代婚姻习俗和实际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跨市、跨省婚嫁的比例逐渐上升,原有的3天婚假已难以满足婚检、登记、办婚宴、路程往返、蜜月旅行等需求。因此,将婚假延长至13天,是符合时代发展和职工实际需求的重要举措。
结婚就上婚礼纪,结婚的事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