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有晚婚假的,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晚婚假,即使符合晚婚年龄的,也不再享受15天的晚婚假。在国家取消晚婚假的同时,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也删除了晚婚假期规定,那浙江婚假15天什么时候改3天的呢?
浙江婚假15天是在2016年1月14日改为3天的。
2016年1月14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省《条例》删除了晚婚晚育奖励假的规定,意味着2016年1月14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浙江省婚假只有法定的3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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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对于婚假的有效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来说婚假不一定要当年休,婚假可以跨年休。
不过用人单位一般会对于婚假进行有效期限的规定的,比如说婚假必须在半年内、一年内休完等。因此,各位新人在休婚假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免错过时间后无法休假。
婚假只能连续休,不能拆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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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婚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均不受影响。
好啦,关于浙江婚假15天在2016年的时候改3天的哦~